如何切实保护儿童权益?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5-07 10:04) 点击:148 |
如何切实保护儿童权益? 根据目前的虐童事件频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于2015年1月1日发布实施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第11条“公安机关在出警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严重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应当将其带离实施监护侵害行为的监护人,就近护送至其他监护人、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未成年人有表达能力的,应当就护送地点征求未成年人意见。 负责接收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临时照料人)应当对未成年人予以临时紧急庇护和短期生活照料,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不得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当书面告知临时照料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和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规定,避免了未成年人再次受到伤害。但这只是对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严重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所采取的措施。 对于杜绝虐童事件的发生任重而道远,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需要立法部门制定更具有操作性、执行性的法律,需要有关部门设立更完善、门槛比较低的未成年保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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