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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什么时候索赔?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3-04 15:43)    点击:304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什么时候索赔?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可以在约定时限内提出反索赔,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因施工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需要无偿修理、返工或者改建。

2、承包人延误工期造成发包人多支付监理费、贷款利息、租赁费、对第三人违约金和购房人损失;

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

4、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承包人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拒绝修复或保修期内拒绝保修,由第三人代为履行;

6、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未自行完成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

7、承包人不按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擅自变更设计造成工程不符合约定;

8、承包人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或设备造成质量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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